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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安徽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纪检监察网 | 2025-06-1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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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1日8:00至6月13日17:30。

  地点:安徽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605室)。

  (二)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见附件)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因故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在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17:30,逾期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要求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有关证件、证书需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3000003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的3个岗位(3000001、3000002、3000003)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岗位顺序和同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顺序。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1日。

  地点: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

  参加专业测试的报考人员,应于当日上午7:20-7:40到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教育楼报到(从合肥市包河区珠江路上的南门进入)。报到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截至专业测试当日8:00仍未在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其他事项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纪检监察网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纪检监察网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纪委监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07375、62608836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07183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5年度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5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2025年度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45Kb

  原文标题:2025年度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原链接MD5:8c68c37b68a85970a452d9c6d1003e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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