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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5-2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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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实际,现就2025年度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4人,岗位代码为:3000617、3000618、3000619、3000620;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025年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岗位代码为:3000621、3000622。

  二、资格复审

  (一)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315室,合肥市包河区求是路996号,电话:0551–63443118。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以及毕业证书待发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学生证等)、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岗位不超过两次,递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17:30前。

  三、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各招聘岗位的专业测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地点: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116会议室,具体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求是路996号。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

  4.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省国防动员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871387(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0551–63443277(省国防动员办机关纪委)

  咨询电话:0551–63443118(省国防动员办人事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2025年度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2025年度安徽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统考笔试成绩
3000617 3134301505007 221.5
3134301504926 216
3134301504921 211
3000618 3134301505305 213.5
3134301505203 213
3134301505128 207
3000619 3134301505328 210
3134301505404 208.5
3134301505401 207
3000620 3134301505519 228
3134301505506 220.5
3134301505706 212.5
3000621 3134301505805 210
3134301505801 197.5
3134301505721 197
3000622 3134301506109 226.5
3134301505904 221
3134301506018 219.5

  原文标题: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等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链接MD5:e07d20165bc38cd6dcf6753a2b88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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