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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宿州市书画院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2-1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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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书画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宿州市书画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引进单位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提供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22日,下午3:00至5:00。

  地点:宿州市考试测评中心一楼。

  (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217号,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侧。)

  三、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材料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

  1.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注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正式聘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3.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需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请考生自行提前准备。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

  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资格复审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复审合格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

  原文标题:关于宿州市书画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链接MD5:a835da128cb0624b76b611f512bf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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