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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8-0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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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宿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QW宿州医疗卫生01

  根据《2023年度宿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按1:1.5的比例分别在同招聘岗位报考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4日(周五)上午8:00-12:00。

  地点:宿州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217号,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侧)

  三、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材料

  所有列入资格审查考生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列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审核查验原件结束后,原件退还;考生自行准备复印件1套按下列规定的顺序装订,资格复审时提交,复印材料由审核单位留存。

  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对《公告》要求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验。其中:

  1、护理岗位分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生(即历届人员)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最新日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及复印件;

  (3)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位证仅限于护理本科)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040102、040103、040104、040105、040106岗位人员提供);如果报考040101岗位人员为专升本学历,也需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原件,并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

  护理历届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外,尚需提供:

  (5)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要求:本科学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临床一线护理岗位近期连续满6个月的工作经历;专科学历须具有三级医院临床一线护理岗位近期连续满6个月的工作经历)。

  注:进修、培训、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行政及后勤管理岗位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最新日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网上缴纳面试费用80元,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宿州市立医院

  2023年8月2日

  2023年度宿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xls

  原文标题:2023年度宿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_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链接MD5:bc9f88f530d67c7551c82bd9a9e7ac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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