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体检公告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 体检公告

2021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

埇桥区人民政府 | 2022-01-04 20:45

收藏

关于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12月11日-12日进行结构化面试考生的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保留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同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合时间

  2022年1月9日上午7点

  (二)集合地点

  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大厅(磬云路与纺织路交岔路口东200米路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资格审核表;

  3.体检须知(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完整,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签字;

  4.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体检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另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注意事项

  1.当日复检项目: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病理性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在当日复检。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微信或现金支付),由体检医院收取。

  (五)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考生入场时检查考生所需的核酸检测报告并核验安康码和行程码,考生体检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

  所有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考生须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体检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另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其密接的;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身体异常情况者。因上述疫情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体检另行安排。

  三、考察有关事项

  (一)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范围内考生的具体考察工作。

  (二)已就业的人员,凡与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均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解除合同证明书、辞职证明书等材料。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基层特岗等在服务期或协议期内的,需提交解除(终止)合同或协议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考察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电话号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是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按通知要求提交考察所需材料,具体要求、时间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将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递补各不超过2次。

  (三)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是发布2021年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唯一渠道,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557—3035770

  附件:1.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2.体检须知

  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